宠物医院享受免税吗?
目前,对于提供宠物疾病的治疗和预防、诊疗等信息宣传的服务机构,尚未纳入税收征管范围 。也就是说,目前给宠物看病,医疗方(机构)和消费方(个体)都不交税!!! “现在国内还没有关于救助站和动物医疗机构纳税的标准,因此还不能对其进行征税”。 (ps. 虽然法律上还不征,但现实是有的地区已经对其开始征收了...)
不过,在2017年4月份之前,个人饲养的兔、猫等观赏宠物,如果是作为应税行为的,则应按照“经营所得”缴纳5%-35%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;如果作为免税项目的,则是无需缴税的。 这也就是说,之前不管是不是营利性的宠物医院,都是不缴税的。 但是从2017年4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修改了,增加了综合所得项目,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等收入进行合并,以年度收入额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等后,适用3%~45%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这样,养一只宠物狗,每年看几次病,就可能会导致养宠人税负增加。当然,这个负担相对工薪阶层的人而言可以忽略不计啦~ 但是,如果宠物医院是营利性机构,那么医院就需要为提供的医疗服务缴纳增值税了。不过,因为宠物医院的业务体量很小,可以办理营业税末减手续,享受3%的营业税优惠。